一、相关定义
1、内资项目:与外资项目相对应的概念。其指的是除外商独资或外资控股25%以上的项目之外在我国注册和批准建设的项目,包括各种所有制的工业、农业、服务业、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等。
2、进口设备:是指项目法人单位从国外,包括从台、港、澳地区购置的设备。
3、免税:是特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办理条件
1、该项目是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批复(含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
2、该项目必须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
3、该项目进口的设备必须是在批准用汇额度内进口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且应在除海关总署《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目录之外。
三、所需手续
1、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
2、向发改委申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确认书。
3、去海关办理减免税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