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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项目建议书?

2014-07-29 14:00:30中国报告大厅(www.chinabgao.com) 字号:T|T

  项目建议书(即立项申请)是拟增上项目单位向管理部门申报的项目申请 ,是项目建设筹建单位或项目法人,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和地方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国内外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提出的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对拟建项目提出的框架性的总体设想。往往是在项目早期,由于项目条件还不够成熟,仅有规划意见书,对项目的具体建设方案还不明晰,市政、环保、交通等专业咨询意见尚未办理。

  项目建议书主要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方案和投资估算也比较粗,投资误差为正负30%左右。 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发展周期的初始阶段,是国家选择项目的依据,也是可行性研究的依据,涉及利用外资的项目,在项目建议书批准后,方可开展对外工作。

  目前项目建议书要按现行的管理体制、隶属关系,分级审批。原则上,按隶属关系,经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再由主观部门上报,或与综合部门联合上报,或分别上报。

  一、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更新改造项目,委托有资格的工程咨询、设计单位初评后,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计委及行业归口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国家计委审批,其中特大型项目(总投资4亿元以上的交通、能源、原材料项目,2亿元以上的其他项目),由国家计委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总投资在限额以上的外商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分别由省计委、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国家计委会同外经贸部等有关部门审批;超过1亿美元的重大项目,上报国务院审批。

  二、小型基本建设项目,限额以下更新改造项目由地方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

  1、小型项目中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内资项目、总投资50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性外资项目、300万美元以上的非生产性利用外资项目,项目建议书由地方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

  2、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内资项目、总投资500万美元以下的非生产性利用外资项目,本着简化程序的原则,若项目建设内容比较简单,也可直接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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