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应当提交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的投资项目,应按照有关工作方案、投资政策的要求,编写和报送资金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2、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技术工艺、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
3、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的主要原因和政策依据;
4、资金支持额度及其他要求。
二、资金申请报告应附送以下文件:
1、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书;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章程(复印件);
3、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或业务开展情况;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5、近两年纳税汇总表及纳税凭证复印件;
6、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7、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评价意见;
8、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三、应按申请支持方式分别提交材料:
1、申请贷款贴息方式支持的,除提供第二项所要求的资料外,还需提供项目贷款合同、银行贷款划款凭证、企业贷款收款凭证和利息支付凭证。
2、申请无偿资助方式支持的,除提供第二项所要求的资料外,还需提供已落实或已投入项目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有效凭证。